中海油化学宜昌矿业有限公司27%股权转让公告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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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中海油化学宜昌矿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宜昌市夷陵区 |
法定代表人 |
张振 |
成立日期 |
2008-08-07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类型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所属行业 |
矿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06676486610M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磷矿石开采、选矿;矿产资源的投资与管理;矿山地质勘查服务;矿产品加工及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物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75 |
是否含有国有 划拨土地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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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湖北省矿产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43 |
6450 |
湖北省地质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2 |
6300 |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 |
1200 |
宜昌宏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7 |
1050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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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74809.75 |
34630.62 |
40179.13 |
审计机构 |
湖北国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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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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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月报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4.22 |
-2587.63 |
-2587.63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82993.76 |
43588.11 |
39405.65 |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放弃,在交易机构行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湖北国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出具的《中海油化学宜昌矿业有限公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鄂国盛专审字[2024]第584号)及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省地质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中海油化学宜昌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24]第EX006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2.标的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诉讼已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标的公司不服中院判决结果,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展中。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
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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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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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湖北省海外地质事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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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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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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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2413.7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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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
74799.21
|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
1546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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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
34620.09
|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
15467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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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账面价值 (万元) |
40179.12
|
净资产/评估价值 (万元) |
1200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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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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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湖北省地质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武汉 - 江汉区 |
注册地(住所) |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84号 |
法定代表人 |
杨首亚 |
成立日期 |
1994-07-06 |
注册资本(万元) |
5712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类型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所属行业 |
矿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000177594000B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2%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7%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北省地质局 |
监管机构属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湖北省地质局 |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
湖北省海外地质事业中心 |
批准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鄂地海[2024]20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
35343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2000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矿交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127908780110701,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矿交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70%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矿交中心指定账户,剩余30%交易价款一年内付清。 3.受让方须同意矿交中心在收到70%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70%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矿交中心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3)本次股权转让涉及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4)根据标的企业股东要求,本次股权转让意向受让方资格须经标的企业持股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予以确认。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在标的企业取得《现场踏勘确认书》。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为省内化工龙头企业优先。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经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矿交中心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矿交中心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矿交中心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矿交中心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1、信息发布终结。□ 2、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周期(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长可延长48个周期)☑ 3、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联系人及电话 |
曾先生 027-87871786 |